永勝縣文廣局音響設備采購二次詢價公告
一、采購條件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58號)、《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18號)政府采購非招標采購方式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74號)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永勝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受永勝縣文廣局的委托,擬對音響設備采購項目進行詢價采購。竭誠歡迎具有相關資質、具備履約能力的供應商前來參加。
二、采購項目情況
2.1項目編號: YS2017-ZB039
2.2項目名稱:音響設備采購項目
2.3采購預算: 32萬元
2.4采購內(nèi)容:詳見《貨物需求一覽表》
2.5交貨期:合同簽訂后五個工作日內(nèi)完成交貨、安裝、驗收
2.6交貨地點: 永勝縣文廣局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
3.1.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3.1.2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
3.1.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3.1.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nèi),在經(jīng)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3.1.6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3.2其他資格要求:
3.2.1具有法人資格的制造商或授權代理商;
3.2.2投標貨物須是其制造商自有技術,能提供有效技術來源,不得有侵權行為,具有強制性的產(chǎn)品認證證書(如國家有相關規(guī)定);
3.3不同的供應商之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作為參與同一采購項目競爭的供應商,并將取消其投標資格:
3.3.1彼此存在投資與被投資關系的;
3.3.2彼此的經(jīng)營者、董事會(或同類管理機構)成員屬于直系親屬或配偶關系的;
3.4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7年4月24日至2017年4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時至11:30時,下午14:30時至17:00時(北京時間,下同),到永勝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獲取招標文件;
4.2投標人在獲取招標文件時需提交以下資格證明文件加蓋企業(yè)鮮章的復印件一套:
4.2.1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要求清晰反映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年度年檢合格情況記錄和包含本次采購貨物的經(jīng)營范圍)、稅務登記證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
4.2.2參加政府采購活動三年內(nèi)在經(jīng)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
4.2.3 2014-2016其中任意一年的財務會計報表(成立不滿一年的出具成立以后的財務資料)和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2016年至今任意三個月社保資金繳納憑證;2016年至今任意三個月納稅憑證;
4.2.4法定代表人證明書、身份證或法定代表人證明書、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和被授權人身份證。
五、投標文件的遞交
5.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17年 4月28日9時30分,地點為:永勝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5.2開標時間:2017年 4月28日9時30分。
5.3開標地點:永勝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5.4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六、投標保證金
6.1投標保證金金額為 6000.00 元;
6.2繳納方式:投標保證金必須從投標單位基本賬戶轉入永勝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賬戶;
6.3投標人在開標前3日內(nèi)持銀行審核蓋章確認的憑證到永勝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交易中心與開戶銀行核對確認保證金已到帳后開具《云南省行政事業(yè)單位資金往來結算票據(jù)》。投標人到交易中心開具收據(jù)時須提供加蓋單位公章的投標單位基本賬戶的銀行開戶許可證復印件和銀行匯款回單復印件。
七、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購公告同時在中國政府采購網(wǎng)、云南省政府采購網(wǎng)、云南省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系統(tǒng)、麗江市公共資源交易信息網(wǎng)上同時發(fā)布。
采購代理機構:永勝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地 址:永勝縣永北鎮(zhèn)靈源路北排
開戶行: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勝支行
開戶名稱:永勝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賬號:5300 1746 1390 5100 5098
項目組織:和盛菊
聯(lián)系電話:0888-6526810
采購單位: 云南省永勝縣文化體育廣電新聞出版旅游局
法定代表人: 李曉明
項目負責人: 梁朝臣
聯(lián)系電話: 0888-6521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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